欢迎您登录宝葫网

历史沿革

唐末宋初,新场地区即有人民在此栖居生息,有村落三世二品坊三世二品坊和零星盐场。唐天宝十年(751年),唐王朝决定从海盐县东北境、嘉兴县东境和昆山县南境各划出部分地区置华亭县,时新场地区为吴郡华亭县辖区。

北宋时,新场地区隶属两浙路统下嘉兴府(原为秀州)华亭县。南宋建炎年间(1127年-1130年),新场镇设两浙盐运司署,隶属关系不变。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朝廷割华亭县东北、黄浦江东西两岸之地设置上海县。时上海县辖高昌、北亭、海隅、新江、长人5个乡。新场为上海县长人乡辖区,直至南汇建县。

清雍正四年(1726年),清廷析上海县属长人乡大部分,建南汇县。原长人乡分为上、下两乡,乡以下则保留原有的保、区、图建置。新场地区隶属江苏省松江府南汇县下乡十九保。清宣统元年(1909年),南汇县实行乡镇自治,原有行政区划废止,保、图建置改为乡镇建置。时南汇县除县治所在地城厢镇外,计设有2个镇、17个乡。新场地区隶属南汇县新场乡。

民国十六年(1927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南汇县废原建制,实行区自治制,先后分为两个时期:民国十六年(1927年)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为闾邻制时期,南汇县设10个区,区以下设乡镇,全县有334个乡、42个镇。乡、镇以下设闾,闾以下为邻,新场地区隶属江苏省南汇县第八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为保甲制时期,南汇县改闾邻制为保甲制,同时对原有的区、乡(镇)重新划并,全县设8个区、22个镇、89个乡。乡、镇以下则为保、甲。新场地区隶属南汇县(1937年~1945年,南汇县曾隶属汪伪上海特别市管辖)第七区管辖。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南汇县裁区并乡,撤销原来的区一级行政建置,实行乡、镇自治。全县58个乡、镇并为30个乡、镇,同时重编保和甲。是时,新场镇下辖9保、204甲。

1949年5月14日,新场地区解放。

1949年6月,南汇县划为1个市、1个区、6个乡镇联合办事处。新场地区隶属南汇县第五乡镇联合办事处。

1949年10月,各乡召开农民代表会议,废除保甲制度。10月2日,新场区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11月,新场镇人民政府成立。

1956年2月,新场镇成为南汇县县属镇。

1957年7月,南汇县撤区并乡,新场区撤销,建立新场乡。

1958年9月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撤销新场乡,建立新场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实行"三化"(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人民公社下设营、连、排。同年11月,南汇县从江苏省划归上海市管辖。新场镇、新场人民公社隶属上海市南汇县。

1968年5月,新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

1969年8月,新场镇革命委员会成立,至1980年9月撤销,重建新场镇人民政府。

1980年12月,新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体制。

1984年3月,政社分设,建立新场乡人民政府。

1994年5月,原新场镇、新场乡建制撤销,建立新场镇。

2001年8月,南汇撤县建区,新场镇隶属上海市南汇区。

2002年7月,原新场镇、坦直镇建制撤销,建立新的新场镇。

0

0条评论

评论
(共 0 条)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