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完成时间:2003年10月
哈尔滨市现已确定的保护建筑245处,本次紫线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就这245处保护建筑划定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要求和控制措施。
1.紫线划定的基本原则
整体性原则:不仅要保护保护建筑本体,还要保护保护建筑所处的建筑环境和自然环境,维护保护建筑的整体风貌。
差异性原则:根据保护建筑的等级、类型、特性的不同及其基地条件和环境景观的差异,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合理性原则:保护和控制范围应科学、恰当,既要有效地保护保护建筑,又要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
可操作性原则:对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的建设行为应作m明确、具体的规定,为保护建筑的日常管理和规划控制提供依据。
2.规划目标
依据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矛盾,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为保护建筑周边地区的建设审批和保护建筑的日常管理、保护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健全保护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提供基础条件。
3.规划内容
本次紫线规划根据保护对象和控制要素的不同,将观已确定的保护建筑单体、群体两大类,单体又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分为处于历史文化街区内、独立分散两种类型。规划依据不同种类、不同类型的保护建筑规划采取不同的划线方法,在符合各类规范、原则的基础上强调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并制定紫线实施管理规定。 哈尔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文本
编制单位:北京新都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完成时间:2006年9月
在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中确定博物馆地区、中央大街、道外传统商市、花园街、文庙、极乐寺、亚麻厂家属区、铁路医院、阿什河街、太阳岛、萧红故居、石公祠、平房哈飞家属区、平房东安家属区等14个历史文化街区和红军街、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遗址、哈尔滨医科大学、圣·索菲亚教堂、哈尔滨工程大学、铁路局等6个历史风貌区。
一、保护的目标
(1)保护城市街区的独特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形成哈尔滨独特的城市风貌和连续的完整的城市意向。
(2)有机更新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必要的性质转换,在发展中复兴历史的城市空间。
(3)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二、保护的原则
(1)运用整治和保护的方法,以有机更新的方式,对历史环境的保护应逐步地进行修缮、更新,避免大拆大建的方式。
(2)对各种风格不同的城市保护空间,采取不同的方式保护其特有的历史建筑、街区肌理、公共空间、场所特征。
三、规划内容
(1)历史文化街区应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历史文化街区内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一般建筑应进行整修、改造。对于严重影响历史风貌的一般建筑应限期拆除。历史文化街区内拆除建筑的再建设,应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构成历史风貌的绿化、小品、铺装等环境要素的保护方式应为修缮、维修。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环境要素要进行整修、改造。历史文化街区的道路格局和风貌必须严格保护。
(2)历史文化街区道路系统要保持和延续原有道路格局,富有特色的街巷必须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
(3)应在保持道路的历史格局和空问尺度基础上,采用传统的路面材料及铺砌方式进行整修。
(4)道路的断面、宽度、线形参数、消防通道的设置应考虑历史风貌的要求。
(5)在核心区及与文物建筑有冲突的地段,各级道路的走向和空间尺度必须在服从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兼顾交通功能,应严格控制道路拓宽对历史建筑带来的破坏。
(6)应避免大量机动车交通穿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交通结构应以满足自行车及步行交通为主。根据保护需要,可划定机动车禁行区。
(7)不应新设大型停车场和广场,不应设置高架道路、立交桥、高架轨道、客运货运枢纽,公交场站等交通设施,禁设加油站。
(8)历史文化街区市政设施的安排应严格服从所在街区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不应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户内式和适当荫蔽,其外观和色彩应与所在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所有市政管线应采取地下敷设方式。
(9)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应在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和形式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新建、扩建、改建道路不得破坏历史风貌。
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文本
编制单位:北京新都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完成时间:2006年6月
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在继承、发扬上一轮市规划院编制的名城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对原规划进行了完善和充实,将名城的风貌特色、文化内涵及保护价值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并从城市的整体格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性绿地环境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优秀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利用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整体格局的保护中,规划在原来三条传统轴线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央大街、靖宇街、文昌街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要求,同时对轴线中的重要节点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规划。规划中还提出了将兆麟街、果戈里大街、和平路划为风貌街道并进行保护,进一步提升哈尔滨的城市魅力与文化内涵。
本次规划重点提出了历史城区这一保护层次,形成名城展示的集中区域。规划将哈尔滨老城划分为三片历史城区,并结合三片历史城区的不同情况从人口、交通、绿色网络、基础设施、社会网络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护规划对策。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中,在原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基础上增加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历史文化街区、哈飞家属区历史文化街区、东安厂家属区历史文化街区、索菲亚教堂历史风貌保护区、铁路局历史风貌保护区、哈尔滨工程大学历史风貌保护区、哈尔滨医科大学历史风貌保护区等七片,并将花园邮历史文化街区合并到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将黑龙省军区医院划入文庙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对各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了核心地段及紫线范围并提出了保护重点。
规划中确定了17处对哈尔滨名城特色风貌的形成及文化内涵的延续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历史性绿地环境保护区。
主题保护与利用中,通过十大特色园区、九条游览线路、二十个博物馆系列等将名城全方位的予以展示和利用,从而实现历史文化的再现和创新。并从革命遗址、工商老字号、宗教建筑、文化建筑、金融建筑、居住建筑、使馆建筑、工业遗产、731遗址、犹太文化遗存、中东铁路建筑、新艺术运动等十二个方面提出了保护与利用的对策。
在保护规划的实施措施中,结合国内外的先进做法着重对名城保护的资金来源、管理体制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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