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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昙花一现的清末新政及遗存点滴

清末新政,又称庚子新政、庚子后新政,是因1900年(庚子年)义和团与八国联军乱后,慈禧太后为反省纵容义和团与八国联军之乱,而展开的第三波的政治变革(之后中华民国称其为“遮羞变法”,香港称晚清改革,日本称光绪新政)。这是清朝末年的一场政治体制和经济改革运动,也是中国千年专制史上的一项重大事件。

1901年4月,清廷成立督办政务处,就全面改革作整体规划,任荣禄、庆亲王及李鸿章为主管,张之洞及刘坤一为协同办理;张刘二人联名三次上奏《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定出改革方向,学习日本,推行君主立宪制。

五大臣出洋考察

1904年1月19日,云贵总督丁振铎与云南巡抚林绍年连电朝廷变法。7月初,两江总督周馥奏请实行“立法、行法、执法”三权分立和地方自治的立宪政体。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请:“欲图自强,必先变法;欲变法,必先改革政体。为今之计,惟有举行立宪,方可救亡。”1905年7月2日,袁世凯联合周馥和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奏实行立宪政体,以12年为期;并奏请简派亲贵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7月,湖南巡抚端方入朝召见,领受闽浙总督一职时,又反复建议实行立宪。

1905年9月24日,慈禧太后诏定考察政治大臣五人:特派奉恩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英出使西洋。在出团半途中遭受革命党人吴樾放炸弹行刺,被迫延期( 由孙中山率领的革命党反对清政府“君主立宪”,认为清政府是以立宪之名行专制之实,一旦立宪之后,君主世袭即成为宪法规范之中,则建立共和政体的计划将更艰难 ) 。

11月25日,朝廷设立专门政治体制改革机构“考察政治馆”,研究各国宪政,提供宪政改革的咨询。[1]:6112月7日,考察团第一组戴鸿慈和端方出发,第一站即美国,由美国总统狄奥多·罗斯福接见。

1906年1月14日,载泽率领考察团第二组出发,徐世昌、绍英伤情未愈,由李盛铎、尚其亨替代。1906年夏秋之际,考察团先后回国后进呈了一份主张“强国必须宪政”的考察报告,编成《列国政要》133卷及《欧美政治要义》18章。该报告由随员熊希龄执笔,参考了流亡东京的梁启超和杨度所写的宪政研究资料。载泽和端方拥护宪政的态度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载泽于1908年夏出版《考察政治日记》。

1906年9月1日,慈禧太后下诏颁布预备仿行立宪。同年秋季,戴鸿慈发表了《出使九国日记》。[4][5]1907年,奕劻奏请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并取得成功,[6]:90奕劻兼任宪政编查馆大臣,馆员中有沈家本、杨度。奕劻对立法工作给予支持。同年成立资政院筹备处,命溥伦、孙家鼐为资政院总裁。

1907年,张謇、汤寿潜等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之后各地立宪公会纷纷建立。

1908年8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8]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及“臣民权利义务”、“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等三个附录,规定第二年即举行地方咨议局和中央资政院选举,计划以九年时间筹备宪法。整份宪法大纲有浓厚君权色彩,但基本上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并规定臣民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拥有财产、选举和被选举议员等的权利。同时清廷亦放宽了对报刊及政党的限制。溥仪继位后, 加快立宪的进程。1909年(宣统元年),各省咨议局选举。1910年(宣统二年九月初一日),资政院举行第一次开院礼。

1911年5月,载沣任命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筹组新内阁庆亲王内阁。新内阁部院首长共有13名成员,其中满人8名、汉人4名、蒙古人1名,8名满人当中有6人为宗室、1人为觉罗,被当时的革命党及立宪派讽刺称为“皇族内阁”。

新政结果

晚清改革初期只有三项得到贯彻,即废除旧科举制度、建立新式学堂以及派遣学生出国留学。这是由于戊戌政变之后,许多致力于改革的人或被处决,或被迫逃亡国外,能留下来进行改革的人很少。而许多执行改革的人又无诚意,甚至把改革当成是难以避免的一种祸害。事实上,改革的目的是挽救满清的政权和满族的政治地位;然而改革的内容使满、汉矛盾日益扩大。

废科举、兴学堂及派学生留学三事影响深远。1905年至1906年,官费及自费留学日本者多达八千余人,对于立宪及革命运动均有极大影响。南方新军的年轻军官,或留学日本,或毕业于各省武备学堂,多抱革命思想。新政的推行,却加速了清政府的崩溃。

推行新教育制度,废科举八股文,使大量的士大夫阶层敌视政府。新式现代学校引进西方知识给年轻一代,他们受到西方的自由、民主思想所熏陶。海外的留学生,特别是在日本的情况更是严重。他们组织或加入革命团体,并且认为要救中国,必须打倒满清;知识分子对满清政权之离心,对清政府是极之危险的。

改革及现代化计划需要大量经费,但由于清廷于义和团事件后,须向外国支付巨额赔款,加上生产力、经济落后于新兴帝国主义国家、同时支应20世纪初的自然灾害(如黄河泛滥、蝗虫)、外国的经济侵略,使清廷没有充足的资金推行现代化的计划,自上而下的改革成果有限。另外改革也带来新问题,不少地方官藉举办新式企业的机会贪污;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权能变革小;商部颁布有关铁路、矿务章程,将一部分条约内容法律化,也剥夺各省地方乡绅权贵之利益,产生不满。结果清廷举全国之力办练新军,反而造就了以袁世凯为主的新兴军阀,成为晚清政府真正有实力之领袖。

有学者认为清末“新政”所做的,真正能称上“改革事业”的没有几件。“新政”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改革,而是继续保持专制统治。虽然“新政”也做了一些事情,例如鼓励私人资本办工业、废除科举办学堂、提倡出国留学,和改革军制、建立新军等,但是,坚持独裁专制、腐败卖国的清朝当局,正事也会做歪,好事也会办坏。例如鼓励私人资本,只不过是按照商人投资数额的多少,给以不同的官衔,并没有什么保护私人资本的实际措施。作为“新政”主要内容的组建新军、创办巡警,其真实目的是强化统治人民的机构,镇压国内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又认为清末“新政”的破产,不是因为改革的幅度过大、速度过快,而是因为改革太晚、太慢、太假了。

北京国会旧址

时过境迁,至今还能找寻到晚清实施新政的历史遗迹。北京国会旧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26号、宣武门西大街57号的新华通讯社院内,是北洋政府时期国会的众议院所在地(参议院沿用清资政院大楼,在国会街,即象来街)。

北京国会旧址由国会议场仁义楼礼智楼组成。其中国会议场坐北朝南,为砖木结构二层建筑,入口处形似三层,最顶层为一排采光窗。建筑坐北朝南,钢木桁架,坡面屋顶,里面为简单的壁柱、雨棚和青砖清水墙,建筑面积2100平米左右。建筑内主体部分为会议大厅,平面呈方形,一层设有674个面向北侧扇形排列的座,座椅上有红五星图案,其原颜色与北洋政府五色旗相对应;大厅北侧正中设有议长席,另外三面设有门厅和侧厅,二楼设有314个旁听席位。会场大厅北侧为一座平面呈椭圆形的“圆楼”,该楼共有两层,用灰砖砌筑,三角桁架,南北立面外观基本相同,每面共开三间,每间有三扇竖向窄窗。其南部有三间休息室,休息室与大会厅之间有走廊相连;休息室北侧为一个大会议室,为北洋政府总统和众议院开会的场所。仁义楼和礼智楼位于国会议场东侧,是当年议员起草宪法的办公场所。两幢楼均为坐北朝南的二层楼房,楼房南侧均带前廊,建筑形式为灰砖清水墙,三角桁架坡屋顶,因其外廊被涂成红色而俗称为“红楼”。

明朝时,国会旧址所在地原为驯象所的一部分。辛亥革命胜利后,南方革命党成立的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在清朝资政院的旧址举行了开院典礼。1912年,北洋政府为了召开国会,将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所设置的谘议机关资政院改为国会参议院议场,众议院议场则位于清末的财政学堂内(有一座图书馆原属清京师法律学堂)。1912年4月,国会建筑群也开始筹备建设。1913年,北洋政府在财政学堂校址内修建一批新建筑,以供众议院使用。

临时参议院的东侧原为清度支部(清代掌管财政事务的机构)拟建设的财政学堂,因为清朝的灭亡,财政学堂不再兴办,于是这里被选作建设众议院的基址。参议院仍设在资政院旧址,这样参众两院相邻,参议院在西,众议院在东,门前的街道也正式更名为国会街,东边的“象房夹道”被改称为“众议院夹道”,即现在的“众益胡同”。

众议院建筑分为东西两部分,东侧基本是原财政学堂的旧有建筑,是中西合璧风格,西侧兴建了一座众议院的议场,也就是俗称的“国会议场”,是参众两院联席开会的场所。国会议场由德国设计师库尔特·罗克格主持设计,他曾经设计过清朝的资政院大楼,因建筑规模很大,除他本人外,还有另外8名欧洲设计师和5名中国设计师协助设计。大楼为德国文艺复兴风格,高四层,中部设议院大厅,右侧是参议院,左侧是众议院,主体三部分顶部均有穹顶覆盖。下部有柱廊环绕。二层设有记者室,配备了电话、电报装置,三层为议员办公室,设施更加齐全。这座庞大的建筑预算达到了一百万两平库银,清政府无力支付这笔费用,大楼刚刚打好地基,辛亥革命就爆发了。

1924年北京政变后,国会被迫解散,国会议场等建筑为北京法政大学所用,在北京法政大学与北京大学法科合并后,这些建筑由京师大学校继续使用。抗日战争期间,这些建筑为新民学院所有。

1946年至1949年,国会议场等建筑为北京大学第四院所有。1949年2月4日,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大学第四院的礼堂,即原国会议场内召开了中共北平地下党会师大会。

华北大学迁入北京之后,华北大学三部一度占用了这些建筑,同年这些建筑所在区域被定为新华通讯社社址,原国会议场改为新华社礼堂。

1955年,国会旧址得以修缮。1984年5月24日,民国国会议场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2002年,国会议场再次全面加固。

2006年,包括民国国会议场在内的四座建筑以“北京国会旧址”一名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6月28日,北京国会旧址作为“中共北平地下党会师大会会场”被列为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纪念地。

国会在法律上应该具有重要的权力,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国会毫无权威性可言,屡次遭到非法解散,形同虚设。从第一届国会开幕到1924年11月24日民国国会寿终正寝,一共经历了三届国会,包括命运多舛、屡散屡复的第一届国会(旧国会),为皖系军阀把持的非法的第二届国会(安福国会),以及遭遇流产的第三届国会(新新国会)。

资政院大楼

本文自历建空间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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