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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建筑原名: 淮海中路1818弄1-8号 (其中1~2号为私房)
建筑现名: 淮海中路1818弄3~6号、8号
保护等级: 上海市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
保护要求: 三类
原建筑功能:居住类建筑
建造年代: 1923~1934年
建筑风格: 法式花园住宅
原设计方:中国建业地产公司
营造单位: 中法营造厂
结构类型: 砖木结构
建筑层数: 1~2层
建筑高度: 檐口3.8~7.6m
建筑面积:共1288.12平方米
耐火等级: 四级
修缮后的功能及业态定位:保留原有居住功能
淮海中路1818弄位于上海市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共包含了七栋住宅及附属车库。项目基地位于淮海中路与武康路之间,东倚宛平路,西临兴国路。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是上海中心城区最大的风貌保护区,保护建筑林立,周边的黄兴旧居、宋庆龄故居、东美特公寓(即武康大楼)以及数量众多的近代老洋房,连同本次保护修缮的淮海中路1818号,共同构成了原法租界高级居住区的旖旎风貌。 项目基地南侧的淮海中路始建于1900年,由法租界公董局修筑,曾是法租界著名的霞飞路,1950年05月更为现名。淮海中路汇聚了独立式花园洋房、新式里弄、花园里弄、现代公寓等多种建筑样式,是上海近代居住类建筑的集中地。基地北侧的武康路原名福开森路,由公董局修筑于1907年,其更是被誉为“浓缩了上海近代百年历史”的“名人路”,沿线总计有优秀历史建筑14处,保留历史建筑37处。 淮海中路1818弄未做过房屋质量检测。
历史沿革及风格特点
历史沿革
淮海中路1818弄1#~8#,其中8#始建于1923年,其余陆续竣工于1934年,为上海市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建筑与著名的上海老洋房小区霞飞别墅及武康大楼(原诺曼底公寓)为邻,由七幢法式独立花园住宅及一处配套车库组成。住宅均为砖木结构,方向朝南,是一个相对成片开发、户型较为统一的花园住宅区。 该组建筑的宅基地原为俞姓业户所有。1909年(宣统元年),英商通和洋行向俞姓业户买下土地永租权,后建为花园住宅。抗战后期,大通企业银行将房屋产权变更为从业于金融和地产业的沈姓富商。1950年代,部分房产转让他人,部分纳入公私合营,后又几经易主。该组住宅至今绝大部分仍作居民住宅使用。
建筑风格
该组建筑呈行列式排布,南立面入口双开间前凸,底层为开敞平台,二层为券柱廊,上部为跌檐式山墙,红瓦坡屋面;门楣、窗楣均为红色弧形砖券中间嵌有白色券心石,局部墙面有盾形花饰,整体呈现近新古典主义的法式风格。 本次修缮的建筑中,3#~6#四幢房屋平立面基本相同或对称(其中3#与5#相同,4#与6#相同,3#、5#与4#、6#整体呈镜像关系),8#则相对略为特殊。 3#~6#每幢房屋用地均近似正方形,庭院位于建筑的东南侧或西南侧,基本呈L形布局,尺度亲切,中植以高大树种,闹中取静,隔离了城市的喧嚣。 修缮建筑经资料考证与业主访谈确认,原始均为砖木结构,红瓦坡屋面,细卵石外墙。屋面多处设老虎窗,坡屋顶的形体变化丰富,墙身及开窗形式协调统一,窗扇多为木质百叶。装饰则集中于南立面露台及周边部位。因建筑历史悠久,几经易主,现均为一梯多户(除6#被某公司整体租下),内部装修改动较大,但楼梯栏杆的装饰式样仍具有一定特色,体现出浓郁的二十世纪初新古典主义的住宅建筑特征。
历史调查及现状分析
建筑单体基本情况
淮海中路1818弄位于淮海中路和武康路近交叉口位置,共有1~6#及8#等七栋小住宅,其中1#、2#已属私人产权,7#原为车库,不在本次修缮范围之列。其余3~6#及8#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88.12平方米。3#~6#四幢房屋竣工于1934年,其平立面基本相同或对称(3#与4#对称、与5#相同,6#与5#对称、与4#相同),均为2层(局部3层)砖木结构小住宅(主体为砖木结构、横墙承重、木结构楼面)。3#~6#每幢房屋用地均近似正方形,庭院位于建筑的东南侧或西南侧,基本呈L形布局,尺度亲切,中植以高大树种,闹中取静,隔离了城市的喧嚣。8#房屋相对较为特殊,始建于1923年(至今仍留有铭牌),亦为2层(局部3层)砖木结构小住宅(主体为砖木结构、横墙承重、木结构楼面),总体格局与3~6#相近,但平面空间具体分隔较3~6#略有不同。3~8#房屋建筑立面均以券柱廊、跌檐式山墙、红瓦坡屋面及红色弧形砖券中嵌白色券心石的门楣、窗楣为特色元素,整体呈现出浓郁的近新古典主义法式风格。
重点保护部位与历史考证
根据项目保护要求告知单的要求,该组建筑的立面为外部重点保护部位,其主要空间格局、木楼梯、木门窗、木地板、天花线脚为内部重点保护部位。以下为各重点保护部位的历史考证情况: 1)外立面经现场多次仔细踏勘及询问多位建筑原住民并结合原始图纸与周边建筑风格得出如下结论:该组建筑的外立面整体形制基本相同,均为南立面入口两开间前凸,主入口设置于东或西向(3#、5#与4#、6#呈两两对称模式,8#略有不同),底层为开敞平台,二层为券柱廊,上部为跌檐式山墙,机制红瓦坡屋面;门楣、窗楣均为红色弧形砖券中间嵌有白色券心石,局部墙面有盾形花饰,整体呈现出近似于新古典主义的法式风格。8#楼作为本组建筑最早建成的一栋,其立面风格及元素亦与3#~6#基本相类似。该组建筑原始外墙面材质为鹅卵石墙面(摄于1940年代的一张老照片亦为有力证据),但1950年代后因该组建筑几经易主后又分配多户人家,且历经多次运动式修缮,该组住宅现卵石墙面仅留存于8#南立面二层局部部位(为其业主大修时自行要求保留),而其余绝大多数墙面鹅卵石在历次大修中几被铲除殆尽,现为粗劣的仿拉毛涂料所覆盖,形象不伦不类,为许多居民所诟病(如右下图)。通过现状破损的外墙勒脚表面可判断,勒脚外饰面原始似为水刷石材质,后在大修中又以涂料覆盖。本次修缮中建议予以恢复历史原貌。
2)主要空间格局经现场踏勘及询问建筑原住民并结合相关图档资料可知,3#~6#四幢房屋原始平面布局基本相同或对称(3#与4#对称、与5#相同,6#与5#对称、与4#相同):东侧(或西侧)一层主入口进户后,两侧分别为起居室与主楼梯,起居室与其后的餐厅相连,主楼梯后侧有佣人备餐室、厨房及佣人梯;二楼对应起居室和餐厅的空间为两间卧室,卧室另一侧厕所及佣人间(如右图)。由于建筑建成至今已有近90年左右的历史且历经政权更迭及人口流动等客观原因,原独门独院每栋一户的设计现状多以房间为单位“独立成户”,一个单元内现少则三四户,多则六七户。原设计布局中除厨房与厕所变为公用以外,其余空间分隔均已为分户自用,连接底层厨房与二层佣人间的佣人梯亦被拆除。考虑到目前佣人梯已被拆除殆尽且二楼相应空间已为住户独用空间,故暂缺乏恢复佣人梯的条件和必要,因此在本次修缮中对佣人梯暂不做修复。而现状公用的楼梯、厨房、卫生间等则需要在本次修缮中厘清公私区隔,尽最大可能的维护或恢复原始空间格局。另,南侧底层及二层的阳台均已被住户所封闭,本次修缮设计建议考虑到项目的实际可行性与居民的切身利益,采用相对保守的修缮策略,维持封闭阳台的现状。3#~6#每幢房屋用地均近似正方形,庭院位于建筑的东南侧或西南侧,基本呈L形布局,尺度亲切,中植以高大树种,闹中取静。现状庭院格局基本保留尚好,唯个别房屋(如4#、5#等)局部有搭建,设计建议尽可能的予以拆除。
3)主要空间格局8#房屋原始空间格局相比3#~6#有所不同:8#西南侧一层主入口进户后即为公共楼梯与起居室,其后为备餐室、餐厅及厨房;8#二层最西侧为厕所,二楼对应底层起居室和餐厅的空间为两间卧室,卧室东北侧分别为化妆室及佣人间,最东北侧有佣人梯(如右图所示)。8#原独门独户的空间功能分区由于如上同样的原因,现除已作公用的底层厨房与二层厕所外,其余各个房间均已三三两两各自组合而“独立成户”,连接底层厨房与二层佣人间的佣人梯大部分亦被拆除。考虑到此处佣人梯并不对相关住户产生较大影响且为临近武康路的室外楼梯,故建议对此处佣人梯按原貌进行恢复。而现状公用的楼梯、厨房、卫生间等则需要在本次修缮中厘清公私区隔,尽最大可能的维护或恢复原始空间格局。此外,其南侧底层的阳台已被住户所封闭,本次修缮中设计建议考虑到项目的实际可行性与居民的切身利益,采用相对保守的修缮策略,维持封闭阳台的现状。
4)木楼梯与木地板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并结合走访老住户可知,该组建筑的楼梯与地面均为木板材质,且楼梯栏杆具有一定的西洋式镂空装饰,与整体造型上的新古典主义法式风格相匹配(如右图及下图所示)。由于自然老化与年久失修,导致部分地板已被蛀空形成明显塌陷,部分楼栋局部部位(尤其以底层为多)木质地板已被水泥地坪(部分上覆面砖)所替代。本次修缮设计建议按原状恢复公共部位木质地板、木质楼梯及扶手,同时为有利今后木质地板后续的使用及维护,建议检查、修复地板下的木质垄墙。
5)木门窗、窗台及相关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并结合走访老住户可知,该组建筑的原始门窗均为暗红色木质。由于受到前述的历史复杂、住户流动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及年久失修导致的部分门窗损坏,多栋建筑立面已有一部分木质门窗被更换为金属或塑钢材质的现代形式门窗,部分现状门窗风格与原始门窗反差明显。现状窗台及窗扇上方拱券的券心石为白色涂料所覆盖,两侧拱券则为橘红色涂料加白色涂料勾缝所覆盖。经过实地仔细踏勘并通过现状破损裸露处推断,窗台及拱券券心石原始应为斩假石砌筑,窗扇上方拱券为橘红色清水砖砌筑,窗台下方则另有灰色清水砖装饰(原始砖缝为元宝缝)。现状外层粉刷为历年大修时所为。入口处雨棚则原应为水刷石饰面,后同样于历次大修中局部为涂料所覆盖。
历史图档与查勘情况的比较
根据仅存的三张历史图纸并结合相关历史、建筑与房屋检测资料,通过实地踏勘及走访多户居民,可以针对历史图档与现状情况的主要差异及变化作出如下基本判断:1、在20世纪50年代至今的历次大修中3#~8#原有的鹅卵石外墙被逐渐铲除殆尽,现被工艺粗糙的仿拉毛涂料所覆盖,对建筑的整体品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2、屋面原有烟囱均在历次修缮中被陆续拆除。3、8#南侧搭建情况极为严重。4、室内空间功能变更:原化妆室、备餐室、餐厅甚至阳台、阁楼等空间由于后期住户“一变多”因此现功能多为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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