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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8月31日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经过高速的城镇化发展,我国现在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了60%,也就是说,我国已经步入到城镇化的中后期了。城市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和新的形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今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解读了《通知》,她认为,城市更新的内涵应该是要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以及品质提升,而且它还是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的一个重要抓手。现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已经纳入到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各地积极性非常高,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城市更新政策、机制,谋划了不少推动城市更新落地的项目。
黄艳指出,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有悖初衷的苗头,比如开始计划大规模拆除旧城旧区,有的地方还发生了大规模砍老树现象。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防止各地重走城市粗放开发建设老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实施了《通知》。
“我们觉得在老城区里面,除了违法建筑还有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不能够大规模、成片、集中地拆除现有建筑,这是对拆除的要求。老城区本来就密度高、强度大,要防止加剧城市交通、市政安全等环境承载压力。”黄艳强调,要尊重居民意愿,不大规模异地拆迁,支持就地就近安置,鼓励房屋所有者、使用人都来参与城市更新,主要是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生活家园的模式来推动城市更新。此外,有些地方大拆大建后,给群众租房带来困难,所以要降低市民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租房子的成本。
黄艳表示,尽量保留、改造、利用既有的建筑,不随意移迁拆除已经认定的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鼓励采用“绣花功夫”来织补、修补、更新,保持老城区的格局和肌理,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和特色风貌。
同时,要加强统筹谋划,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不增加地方隐性债务,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主要推动由过去的单一“开发方式”转向“经营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更新,尤其是不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更注重补短板、惠民生的里子工程,统筹地上地下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安全和韧性,尤其在社区层面,还是要注重补齐设施和服务短板,建设完整的居住社区。
“城市更新的工作刚刚起步,仍在探索过程中。”黄艳坦言,下一步,我们将推进城市更新试点,探索城市更新的方法路径,推出一批示范项目,积极、妥善、有序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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