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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

截至2017年6月底,上海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23处,文物保护点2745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3435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上海中山故居、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机关旧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鲁迅墓、豫园(沉香阁归入)、宋庆龄墓、松江唐经幢、徐光启墓、龙华革命烈士纪念地、兴圣教寺塔、真如寺大殿、上海外滩建筑群、上海邮政总局、福泉山遗址、张闻天故居、上海宋庆龄故居、龙华塔、马勒住宅、国际饭店、崧泽遗址、上海马桥遗址、广富林遗址、志丹苑元代水闸遗址、嘉定孔庙、杨树浦水厂、佘山天文台、提篮桥监狱早期建筑、徐家汇天主堂、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旧址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8处):上海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扩张“租界”的斗争——四明公所血案地点、“五四”以来上海革命群众集会场所——南市公共体育场、《中国青年》编辑部旧址、“五卅”运动爱国群众流血牺牲地点、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工人纠察队沪南总部——三山会馆、中共“六大”以后党中央政治局机关旧址、徐光启故居——九间楼、上海古城墙和大境道观、商船会馆、书隐楼、上海工商学联合会遗址等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23处):徐光启祠堂、英租界老闸捕房旧址、梨园公所、慈修庵、福佑路清真寺、海上白云观、万竹小学堂、梓园、上海特别市临时政府、原韩国临时流亡政府旧址之一、上海孙中山行馆旧址、大同幼稚园旧址、煦园、法藏讲寺、巴金旧居、浙绍永锡堂大殿(古戏台)旧址、中华学艺社旧址、梅兰芳旧居、张充仁旧居、徐悲鸿旧居、震旦学院旧址(一舍、四舍、八舍)等

上海市文物局每年对重要或者有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十二五”期间,及时完成了100余处文物建筑保护工程,实现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没有重大险情的目标。在各类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和《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对其进行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得以保存和延续。

每年文化遗产日,百余处文物建筑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市民游览参观,宣传普及文物保护工作。通过编印《文化上海》系列导览图和市民读本,包括文化遗产、革命遗址、名人故居、博物馆等,在各大文博场所向社会免费发放,扩大文物的社会知晓度,提高市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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