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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科技委对即将保护性修缮的上海音乐厅抗震鉴定召开专家评审

上周,由市住建委科技委组织的对即将保护性修缮的上海音乐厅抗震鉴定的专家评审如期举行。


上海音乐厅,原名南京大戏院,建于1930年,1959年后的数十年间一直都是上海音乐活动的中心之一,1989年列为上海市首批文物保护单位。上海音乐厅将于201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闭关”修缮,在保持整体建筑风格不变的基础上,提升硬件设施设备和服务能级水平,预计于2020年1月1日以全新面貌向公众开放,也将迎接上海音乐厅90岁生日。


为了满足延安高架路建设需要,2002年,上海音乐厅在原址东南方66米处新建二层地下室,并进行抬升后平移至新址,实施整体修缮加固,在南侧和西侧新建了四层房屋,2004年重新开业。因此,上海音乐厅为原始建筑(即文物保护本体)和新建建筑两部分组成。原房屋已建成近90年,平移修缮后房屋也已使用了十余年,现房屋出现门窗老化、楼梯间墙体交接处开裂、装饰老化等损坏,市文物局已批准新一轮修缮方案。由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提交的抗震鉴定报告表明,整体结构基本满足抗震要求,但也有部分原始建筑(即文物保护本体,特别是3、4层北侧部分混凝土构件)不满足安全及抗震承载力的要求。专家们认为:抗震鉴定报告内容完整、深入,检测基本方式合理,加固措施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要求文保建筑结构后续使用年限30年,新建建筑结构后续使用年限为50年。
专家们还提出了相关建议:
1.北侧门厅、对观众厅及吊顶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性作进一步的检测,对02年已进行加固的部位、新旧结构的连接的现状,应进一步检测,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2.对文保范围的建筑使用荷载不应增加,结构必须满足正常使用工况下的承载力要求,不满足时必须进行加固,抗震工况下不满足承载力要求时,条件许可时应进行加固,不具备条件时,可不进行加固,但新建部分的抗震性能宜适当提高。
3.对计算分析不满足承载力的构件应细化分析原因,计算模型应符合实际建筑结构的受力状况 。
4.加固宜遵循重点保护部位形态不受影响的原则,应采用可靠、耐久性好的加固方式;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重要部位宜进行必要的监测。
5.修缮必须由专业的设计、施工队伍进行实施,编制完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持结构安全及稳定的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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