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建筑保护网
Website on 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来源:人民网
来源:人民网原標題:福建加強名城名鎮名村和歷史建筑等保護利用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利用九條措施的通知》,明確要建立文化遺產普查認定公布責任等9項工作機制,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切實保護好這些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歷史文化遺產。
建立文化遺產普查認定公布責任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和法定程序,推動文化遺產普查認定公布。根據認定標准,將普查對象分類認定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將文化遺產特別豐富、古建筑集中成片分布的重點區域認定公布為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或傳統村落,確保應留盡留、應保盡保。
建立城市更新改造中文化遺產先普查后征收制度。城鄉建設中要注意保護好歷史文化,特別是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不得大拆大建。市、縣(區)人民政府在實施舊城更新改造、組織項目建設和開展征地拆遷前,要組織對改造或建設區域內50年以上的建筑進行普查甄別和認定公布,開展文化資源評估論証,提出文化遺產和風貌保護措施。未開展普查等工作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建立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控機制。完善建設項目多部門聯審機制,建立文化遺產、建筑風貌主管部門提前介入指導、及時跟蹤機制。
建立省級專家技術審查機制。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名錄和工作制度,充分發揮省級專家技術把關作用。各地開展文化遺產普查認定、保護規劃技術評審、保護傳承和環境整治提升項目方案審查時,省級專家委員會專家應不少於三分之一。
建立定期評估監測機制。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對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保護情況進行動態監測,(下轉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向省級主管部門提交上一年監測報告,並將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省級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定期檢查和跟蹤監測。
建立傳統構件回收利用制度。市、縣(區)人民政府在組織房屋征收拆遷過程中,要指定專門單位,收集有價值的傳統構件,用於當地風貌或風格相近的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等修繕維護。要制定傳統構件回收、存儲保護、再利用等各環節管理制度,嚴厲打擊傳統構件偷盜、違法違規販賣等行為。
創新活化利用機制。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將這些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融入城鄉建設發展大局,讓傳統文化融入現代生活,保護傳承歷史文脈。通過微改造的“繡花”方式,推動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等歷史空間復興,承擔城鄉公共文化服務功能,改善提升城鄉人居環境。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多種方式活化利用。
建立預警退出機制。對保護不力,導致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嚴重影響的,經省級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估論証后,列入瀕危名單並向社會公布,責成所在地市、縣(區)人民政府限期整改,採取補救措施。整改不到位的,撤銷稱號,並追究責任。
建立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加強定期檢查、跟蹤監測,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發現破壞文化遺產問題線索,認真組織甄別,屬於職責范圍內的,立即督促整改。(記者 林宇熙)
转载文章备注:
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地址:bhw@aibaohu.com
0条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