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建筑保护网
Website on 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南翔,古名槎溪。梁天监四年(505年),建白鹤南翔寺于此,因寺成镇,也以寺得名。南宋嘉定十年(1217年),分属娄县、信义、昆山 县;之后,隶属嘉定县。元代因地处繁杂,远离县城,设中槎巡检司,明初撤销。
清康熙十年(1671年)因赈灾设施粥厂。雍正十一年(1733年)又设南翔巡检司;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嫩,穆设诸翟巡检司,南翔设分防厅,以县 丞移驻。嘉庆二十年(1815年)后,由施粥厂厂董协助管理地方事务。
民国元年(1912年)为南翔自治区。民国18年隶属嘉定县第二区,改设第二区公所,由区长执政。下设古猗、陆华、东林、惠民4镇。民国35年8月,隶属江苏省第二县,成立南翔镇公所,由镇长执政。1949年5月l4同南翔解放,16日集镇设南翔市人民政府,农村设嘉定县第一乡镇联合办事处。是年10月,撒第一乡镇联合办事处,建立纪王 区人民政府。1950年6月13 日与南翔市合并,改设南翔区人民政府,下设13个乡人民政府和南翔镇公所。同年11月24同,南翔镇划为县属镇,设 南翔镇人民政府,之后分别改为镇人民委员会、镇革命委员会。1954年8月,南翔区人民政府改为南翔区公所,之后分别改为乡人民委员会、人民公 社管理委员会、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3年4月,人民公社与镇合并,成立南翔镇人民政府,实行以镇管村。1992年,为嘉定区直属镇。
0条评论
评论